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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设备迎双重利好

编辑:河南宏大脱硫有限公司   时间:2014/08/16   字号:
摘要:脱硫设备迎双重利好

发改委:燃煤发电机必须安装脱硫等环保设施

  发改委网站3日消息,为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燃煤发电企业加快环保设施建设,提高运行效率,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

  办法提到燃煤发电机组必须按规定安装脱硫、脱硝和除尘环保设施,分析人士称,环保行业可以说是近年获得政策支持最多的行业之一,预计整个环保行业“十二五”投资复合增速约30%,相关细分行业的增速甚至超过这一水平,且部分细分行业的增长有望持续到“十三五”。此次办法的公布,有望增厚脱硫、脱硝和除尘相关企业业绩。

    国家颁布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

  《办法》明确,燃煤发电机组必须按规定安装脱硫、脱硝和除尘环保设施,其上网电量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执行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加价等环保电价政策。目前,脱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5分钱,脱硝电价为1分钱,除尘电价为0.2分钱。

  《办法》规定,环保设施运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并按单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进行考核。超过限值1倍以内的,没收环保电价款,不予罚款;超过限值1倍及以上的,处5倍以下罚款;对在线监测等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予以严惩。

  《办法》要求,发电企业必须安装运行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和电网企业联网;加强对电厂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督检查和新闻舆论监督,鼓励群众举报;省级环保和价格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告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情况和典型价格违法案件。同时,明确了发电、电网企业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及责任追究办法,确保环保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据悉,近年来为调动燃煤电厂安装环保设施积极性,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出台脱硫电价、脱硝电价和除尘电价等电价政策,逐步形成了一套环保电价体系。此次两部门联合颁发《办法》,标志着国家运用价格政策对燃煤发电企业实行重拳治污,将对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和大气质量改善发挥重要作用。

湖北设定火电项目脱硝时限

  据湖北省环保厅消息,湖北省环保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年全省环保部门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内容,致力于为全面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并实施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各城市应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通知》规定,2014年7月1日以前,全省单机装机容量30万千瓦(武汉地区为20万千瓦)以上火电燃煤机组全部建成投运烟气脱硝设施,并同步实施脱硫除尘设施改造。生产能力4000吨/日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须在2014年年底前建成投运脱硝设施。武汉市应于2014年年底前完成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其他地区应于2015年年底前完成油气污染治理工作。2014年年底前,要建成各市级机动车排污监控机构,实现社会化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在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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